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视频座谈会迪庆设分会场

日期:2023-02-0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研究与信息中心点击:302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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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做好研究修改工作,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主持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视频座谈会。西藏日喀则、云南迪庆、四川雅安等1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分别设分会场并作交流发言。

在迪庆分会场,迪庆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在介绍迪庆开展青藏高原生态生态保护工作时说,一直以来,云南迪庆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推动迪庆跨越发展、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断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生态立州,加快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坚决杜绝对生态破坏大、对环境污染高的产业和企业落户迪庆,不计一时一地的经济成本,已将全州自然保护区和“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的矿权、小水电全部退出。

近年来,云南迪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改废释进一步做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和规划工作。颁布实施《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在2022年-2026年五年立法规划中将涉及本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作为立法重点。多次通过地方性法规清理,确保了地方性法规始终上位法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促进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迪庆州将坚定不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保护作为立州之本,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本次立法工作为契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迪庆高原的高山草甸、雪山峡谷、河流湖泊、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守护好迪庆美丽家园,争当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模范。

责编:木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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